直接開搶?歐盟新規強制中企技術轉讓
近日,歐盟計劃出臺針對性新規,為中國企業進入其關鍵市場設置多重限制性條件,其中強制技術轉讓等條款引發廣泛關注。據《彭博社》披露,該新規作為《工業加速器法案》立法提案的一部分,將于 11 月正式出臺,雖名義上適用于所有非歐盟企業,但其核心目標直指在新能源等領域具備競爭優勢的中國企業。
歐盟新規的核心具體內容
- 強制技術轉讓:明確要求進入歐盟關鍵市場的中國企業向歐洲轉讓核心技術,尤其聚焦電動汽車電池等歐洲產業薄弱領域,如電池技術知識的轉讓被列為重點內容,旨在填補歐盟車企與中國同行的技術差距。歐盟甚至計劃將技術轉讓條款寫入官方文件,通過制度形式固化這一要求。
- 本地化配套要求:設定明確的本地化采購與用工比例,要求外資車企在當地采購特定數量的商品和服務,歐盟商品及勞動力使用占比不低于 40%,外資控股工廠還可能被強制要求雇傭歐盟員工。同時,產品需在歐盟境內實現超 50% 的增值加工,確保投資對本地經濟的貢獻。
- 企業結構限制:可能強制要求中國企業在歐盟組建合資企業,部分消息顯示外資持股比例或被限制在 50% 以下,以此強化對技術和運營的管控。
- 差異化審批傾斜:在強化對外資企業約束的同時,新規將簡化歐盟本土企業的審批流程,通過政策傾斜扶持本土產業發展。
10 月 14 日,歐盟貿易專員謝夫喬維奇在歐盟貿易部長會議后為新規辯護,稱歐盟歡迎的 “真正的投資” 必須具備創造就業、實現價值增值和技術轉讓三大屬性,甚至宣稱此舉是 “效仿歐洲企業在華投資的做法”。這一說法遭到外界質疑,因為中國從未在法律中規定外企必須轉讓技術,中外企業的技術合作完全基于市場契約與自愿原則。
針對這一情況,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 10 月 15 日的記者會上明確表達立場:中方支持中歐企業基于市場原則開展貿易投資合作,實現互利共贏,同時堅決反對違反世貿組織規則的強制技術轉讓,反對干預企業正常生產經營,反對以提升競爭力為名實施保護主義歧視性做法。
歐盟此舉被普遍解讀為產業競爭力下滑背景下的保護主義應對。近年來,中國新能源產業快速崛起,2025 年中國電動車在歐洲市場份額已達 25%,比亞迪 ATTO 3 連續五個月位居歐洲最暢銷電動 SUV 前三,這讓依賴傳統制造業的歐盟感受到巨大壓力。為應對潛在的技術外流風險,中國已提前布局,今年 7 月商務部與科技部聯合調整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,將電池用磷酸鐵鋰、磷酸錳鐵鋰等正極材料制備技術列為限制類條目,筑牢核心技術安全防線。
分析指出,歐盟以 “技術換市場” 的強制要求不僅違背市場規律,更可能引發貿易反制,對中歐經貿關系造成沖擊。目前,比亞迪已在匈牙利投資建廠,寧德時代計劃與 Stellantis 集團在西班牙共建 40 億歐元電池工廠,這些正常商業布局或將因新規面臨不確定性。